关于进一步落实《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部处室、二级学院、中心: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对非机动车“安全至上、分类管理、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管理原则,落实《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将在2026年暑假期间开展门禁系统改造工作。改造后,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将采取“人脸识别+车辆芯片识别”双重认证和专用车道通行措施。请各部门扛牢扛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照《管理办法》第三章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师生电动自行车签字审批、报送登记等工作,于2026年6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相关信息(详见附件)报送至保卫处,保卫处将对审批报送的电动自行车安装识别芯片。
二、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请各二级学院严格落实2026届毕业生、2027届实习生在离校时,必须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驶离校园的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售给在校生和校内其他人员或单位。
三、请各二级学院严把“审核关”,自2027级新生入学之日起,无特殊情况,不再新增学生电动车审批、报备。
四、第三方施工人员、其他用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内用工部门审批后向保卫处报备,由保卫处发放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
五、新门禁系统于2026年9月1日起投入使用,保卫处将对全校所有未登记安装识别芯片的电动车按相关规定做强制拖移处理,对长时间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辆”做废品处理,所产生的财产损失和法律后果由车辆所有权人自行承担。
六、《校园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采集表》纸质版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保卫处高玮老师,联系电话:15912459155,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10211219@qq.com。
附件《校园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采集表》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