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制度
保卫处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保障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确保良好的教学、训练秩序,保卫师生员工安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当好学校党委、校领导安全保卫工作的参谋。
二、领导并管理好门岗保卫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校园门岗管理规定,排除外来干扰,严把校门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该进的人进步来、不该出的人出不去”,维护好校园内治安秩序。
三、依法加强校园治安工作,组织管理好保安值班和巡逻工作,处理校园治安事件,维护学院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积极配合学生处、体育教育学院、运动训练与教练员学院、社会体育与体育管理学院、体育传媒与艺术学院、竞技体育学院处理学生中的矛盾和纠纷。
五、在学校党委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管理好校园值班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保卫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加强训练馆、教学楼、财务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七、加强对各部处室、二级学院、中心安全工作的检查,以适应新时期学校发展的防范要求。
八、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及防火、防盗抢、防溺水、防暴恐、防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防范邪教组织渗透、禁毒防艾、疫情防控等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九、配合学生日常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政治思想工作。
十、协助工会做好内部调解工作。
十一、积极做好与属地政府机关的联系工作。保持和负责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配合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搞好户籍管理工作。
十三、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做好校门门岗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人员和车辆出入校园的盘查、询问、扫码、测温、登记、消毒工作,降低校园防控风险。
十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要求,对在校学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确保做到不漏保、不脱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