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骑乘摩托车进出校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事业单位内保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按照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大队指导性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骑乘摩托车进出校园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扛牢扛实安全主体责任,高位统筹,整体防控,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学生安全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闭环管理、跟踪问效。
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学生骑行摩托车进出校园审批、报备工作,其中:1.及时掌握有意向骑乘摩托车进出校园的学生信息,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交流,做出“非必要不骑乘摩托车的劝导”,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沟通及时。2.对提出需骑乘摩托车进出校园的学生申请,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包括查验摩托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基本信息,由二级学院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3.对做出“同意”的审批申请要及时汇总,并以纸质版且加盖公章的形式报备至学校保卫处,报备内容包括: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车牌、本人及家长联系电话。4.骑乘摩托车进出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指挥管理。5.3月下旬学校将配合交警部门对报备骑行摩托车的学生进行集中安全教育。
三、报备工作需在本周五(3月8日)17:00前完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保卫处将在日常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治安巡逻中,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进行锁车或强制拖移处理,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涉及的法律后果将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并对相关二级学院进行通报处理。
保卫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