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证的办理
(一)教职工(入编)凭本人饭卡在借阅室登记后办理借阅证。
(二)教职工(未入编)凭部门开具证明(需部门领导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和本人饭卡在借阅室登记后办理借阅证。
(三)新生办证以班级为单位,由班干统一收齐校园一卡通(饭卡)和学生证到图书馆借阅室统一办理借阅证。
借阅证的补办和注销
(一)借阅证要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教职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和新办理校园一卡通(饭卡)注销原借阅证和办理新借阅证。
(二)原借阅证注销前,被借出的所有图书,由原借阅证持有者负责归还或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新借阅证。
(三)读者离开学校(学生毕业、结业、退学、休学、教职工工作调动等)须将所借图书全部清还,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