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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大学生艺术团是高校开展艺术教育、弘扬优秀文化、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是展示高校艺术教育成果、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主要力量。建设并管理好大学生艺术团是推动高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为充分发挥艺术特长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规范对艺术团的管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团委负责艺术团的管理,主要职责包括各艺术队的选拔、组队、训练、排练、参赛、艺术队的交流等具体工作,同时负责协调与各二级学院、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相关的艺术队事宜。

第二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需要,艺术团成立:武术队(表演类)、跆拳道队(表演类)、体育舞蹈队、歌唱队、舞蹈队、礼仪队等艺术团队。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艺术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艺术团管理委员会)并下设艺术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团长,副主任兼任副团长。(具体参见表1、表2)

表1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管理委员会一览表

主任

缪军、代红兵

副主任

张永和、董从民、金吉斌、聂真新、董利民

成员

各处室、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表2、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管理委员会下设艺术团办公室一览表

主任(兼任团长)

陈明照

副主任(兼任副团长)

姚熙、段尚菲

成员

汤思敏、李晓惠


第四条 艺术团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艺术团“三重一大”重要工作的研究制定、决策;

(二)对各艺术队的人、财、物正常运行、执纪监督;

(三)协调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工作关系,确保各艺术队工作顺利推进。

第五条艺术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艺术团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对“三重一大”重要工作做好预案上报艺术团管理委员会;

(三)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四)做好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协调工作;

(五)对各艺术队日常工作进行管理、服务指导。


第三章 相关人员的选聘与待遇

第六条 艺术团的顾问、指导教师选聘

(一)艺术团顾问、指导教师选聘方法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各艺术队执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由艺术团办公室负责顾问、指导教师的初选,报校队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

(二)选聘条件及职责(具体参见表3、)

1、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艺术顾问、艺术指导教师各项职责,积极承担训练、排练任务。

2、具有敬业与奉献精神。

3、严于律己、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4、有丰富的带队经验,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沟通能力强,师生关系融洽。

5、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6、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能有效地预防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

7、严格遵守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表3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人员职责与选聘条件

选聘

人员

设置

职责

聘用条件

团长

一名

1.全面负责艺术团工作,制定艺术团的方案,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艺术团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及其艺术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罚等工作;

3.组织艺术人才的选聘与和考核;

4.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由艺术团办公室主任兼任。

副团长

两名

1.协助团长负责全团的正常运作及对外演出业务,使艺术团不断发展

2.对艺术团的整体训练计划和演出计划进行落实和指导;

3.负责各队的训练规划及排练计划的制定、安排。

由艺术团办公室副主任兼任。

艺术

顾问

一名

根据各艺术队团队的需要,负责对各艺术团队提供艺术咨询及指导。

由艺术团办公室聘请。

指导

教师

多名

1.努力专研业务,认真制定训练计划(含年度、月、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

2.按计划训练工作,科学、文明组织训练;

3.加强艺术队日常训练管理,严格考勤,不得随便离开训练场地,每次训练后进行小结和填写训练日志;

4.赛后及时将比赛结果上报学院团委。

1.具有专业学科背景(各艺术专业团队专业学科);

2.具有从事相关专业的经历。

第七条 相关人员的待遇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艺术指导教师、艺术指导团的待遇如下(具体参见表4)。

表4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相关人员待遇

相关人员

待遇

备注

指导教师

每周训练2次,每次训练不低于120分钟,每次训练按3课时计算。

1.各专业队艺术指导教师可根据演出、比赛实际情况调整训练计划;

2.艺术指导教师课时费参照专业教师超课时标准发放。


第四章 队员选拔

第八条 艺术队队员的选拔

艺术队的组建由指导教师向艺术团办公室提交组队申请,明确组队目的、意义、训练计划及经费预算事项,经艺术团办公室审核通过,艺术团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组队,选拔艺术队队员等。

队员选拔由指导教师及艺术团办公室具体负责,各二级学院支持完成。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面向全校学生择优选拔。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的成员,由团委推荐可优先评优。

(一)入队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思想品德好,有吃苦耐劳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能自觉遵守《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由本人自愿并提交《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队员选拔报名及审批表》

(二)选拔程序

发布选拔通知→学生意愿报名→面试→初定预备队员→试训(一般为一个月)→确定正式队员名单。选拔结果由艺术团办公室审核存档。


第五章 处罚制度

第九条 处罚规定

(一)处罚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留队查看、劝其离队,各项处罚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单独或合并执行。

(二)出现以下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1、不尊敬师长,穿奇装异服,烫染头发;

2、损坏器械、设备、场馆、公共设施等(照价赔偿);

3、队员无故缺席训练一次;

4、辱骂对手,和对手争执。

(三)出现以下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队员无故缺席训练两次;

2、不尊重评委,辱骂评委;

3、放弃领奖;

4、不尊重指导教师,不遵从指导教师安排罢训,顶撞指导教师;

5、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一科;

6、学年综合测评(德、智、体、美、劳)成绩低于60分一次;

7、打架斗殴,动手打人伤情较轻者;

8、饮酒造成轻微影响者。

(四)出现以下行为给予留队查看处分:

1、罢训;

2、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两科;

3、学年综合测评(德、智、体、美、劳)成绩低于60分两次;

4、贿赂赛事方或评委;

5、聚众打架或打群架策划者、领导者;打架终止事后报复者;为打架提供管制刀具者;

6、偷窃、诈骗、抢夺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500元以下;

7、弄虚作假,打假球等;

8、殴打评委;

9、发生非婚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

10、队员不论以任何形式首次参与赌博情节较轻者;

11、饮酒并损坏公、私财物者;

12、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情节较轻者。

(五)出现以下行为给予劝其离队(开除)处分:

1、队员无故缺席训练三次;

2、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三科;

3、学年综合测评(德、智、体、美、劳)成绩低于60分三次;

4、聚众打架或打群架情节严重者;

5、偷窃、诈骗、抢夺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500元以上;

6、发生非婚性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7、犯有吸食毒品、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者;

8、队员不论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首次或二次参与者;

9、饮酒后造成恶劣影响,打架斗殴,对他人造成伤害;

10、触犯刑法,构成刑事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11、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艺术团管理委员会、团委、艺术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艺术团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