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的专门工作机构,在学院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领导下负责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管理纪委监察专员办印章,组织和准备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相关会议,起草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工作文件以及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院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监督检查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三、负责对学院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再监督,对巡察、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监督检查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以对校、院两级班子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重点的政治生态分析。
五、积极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协助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形势教育、纪法教育与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行使公权力和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对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受理对学院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申诉。
七、严格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做实做细信访受理办理工作;负责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与处置,做好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分类移交、转办等工作;按权限承办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工作。
八、建立和管理学院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
九、协助学院党委谋划校内巡察工作计划并开展常规巡察,跟踪做好巡察整改质效评估。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构以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