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印发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23年节日期间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教纪监发〔2023〕2号)要求及有关工作提示,云南体职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变异性问题,实行“节前”“节中”“节后”全过程作风监督机制,驰而不息树“五一”节日清风。
节前“全覆盖”提醒,严肃节日作风。在“五一”节前,及时在学校OA系统推送《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五一”期间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引导全校教职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增强崇廉尚俭思想自觉,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发挥“头雁效应”,充分利用主题党日、部门例会传达通知精神,开展廉政谈话,给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提前打好预防针,引导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切实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要求,“组校院”“第一单元”高校纪委于4月21日对我校开展“五一”节期间“推磨式”交叉互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监督、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和各类安全稳定情况及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情况,对办公室、纪检处、财务处、后勤管理中心、食堂进行监督检查,现场通过查台账、查阅记录以及专项提问的方式,严格落实检查“不开汇报会”要求,坚决从严从实从细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

节中“嵌入式”监督,落实监督责任。4月28日校纪检处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围绕公车封存、校园安全排查、舆情处置预案、学生外出安全教育及在校生活保障,采取明察方式对涉及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站在纪检监察角度就做好“五一”期间纪律和作风建设提出建议,并形成书面记录反馈。同时,节日期间,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金吉斌和纪检处处长、纪委副书记李晓东对假期值班人员到岗、在校师生医疗餐饮等后勤服务保障、假期门禁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节后“常态化”检查,助力返校开工。5月4日,校纪检处开展节后日常监督工作,实现“五一”节点全链条监督。开箱检查举报箱,查看有无师生节日期间举报线索,保证线索收集及时有效。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走访,了解学生返校及教职工到岗情况,检查教职工是否存在岗位“空城计”、工作“开小差”、干事“没状态”等节后综合症,确保以饱满的热情和务实的作风开启节后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