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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研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严格管理,现结合学校的实际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 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教学指导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备案、执行。

第二章  原则与要求

第三条 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教研室应围绕“三教”改革,重点专注并研究高职教育教师、教材、教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形成实施“三教”改革的基本共识,激发更多师生积极参与“三教”改革。

第五条 各教研室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深挖课程思政内涵,丰富课程思政教学资源,科学合理设计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合课程特点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专业教学环节,推进我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第六条 教研室全体教师应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随意自行调课、停课和擅自增减学时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等,需提前按规定程序申请批准。坚决杜绝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树立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提升教育质量。重视课题研究,在致力于课题研究的过程中,与广大教师进行沟通和交流,增强科研活力。

第三章  教研室及教研室负责人职责

第八条 组织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按国家教育部及教育厅的要求,研究探索符合我校各专业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如新课程达标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

第九条 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任务管理,教材征订管理,校本教材初审工作,出卷、阅卷、成绩评卷管理,授课计划管理等。研究、制定我校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考核标准并建立试题库。

第十条 承担我校相关课程的教学、科研和实践任务,教学研讨及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认真落实例会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及听课制度等。

第十二条 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第十三条 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归类、整理教学资料并存档保存。

第十四条 教研室负责人牵头负责各教研室教研活动。

第十五条 学校将根据各教研室教师人数给予经费支持,此经费仅限用于组织教研活动,经费使用由教研室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四章  教研室的工作开展及考核

第十六条 教研室组织针对本室成员教学情况的学生座谈,通过多种渠道掌握本教研室成员的教学质量情况,并随时进行沟通。

第十七条 教研室每学期围绕教务处工作重点,制定教研室本学期的教研活动计划。

第十八条 教研室组织本室成员开展学期工作总结,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组织对本室成员教学常规情况的学期考核,撰写考核材料并存档。

第十九条 教研室组织本室成员积极参加校内外开展的教学比赛、教研活动和教学质量工程

第二十条 教研室组织本室教师积极申报课题、开展科学研究,以科研推动教学改革。

第二十一条 教研室协助学校开展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

第二十二条 教研室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教研室两周组织一次教研活动,开展政治学习与业务提高研讨,并填写教研活动记录表。

第二十四条 教研室工作评估每学期组织一次,在每学期的第17-18周举行,所有考核结果将在全校进行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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